2026-06-04
盛一舟目录
监管回顾
(一)立法与制度完善持续推进
(二)执法数据再创新高
(三)重点领域聚焦
(四)跨部门协同机制升级
第一部分 2025年度上市公司刑事犯罪概要
刑事犯罪总体情况
刑事涉案行业分布
刑事涉案罪名分布
案件处理措施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上市公司新发生典型刑事案件解析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欺诈发行证券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三部分 2025年上市公司涉刑公告与股价波动情况
股价波动特征:短期暴跌 + 长期阴跌
“关键少数”涉案 vs 公司主体涉案:市场反应差异
监管干预与市场修复
第四部分 上市公司刑事合规建议
顶层设计:将刑事合规纳入公司治理核心
制度建设:聚焦高发风险领域专项防控
运行机制:构建“三道防线”协同体系
危机应对:建立“黄金72小时”响应机制
总结与展望
监管回顾
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在“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指引下,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刑事追责机制与行政监管协同效应显著提升。全年监管工作呈现出“全链条打击、穿透式问责、科技赋能执法”三大鲜明特征,为全面注册制改革深化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01、立法与制度完善持续推进
《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实施:2025年3月起施行的新修正案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期货犯罪的惩处力度,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看门人”的刑事责任边界,并将“影子股东”“代持协议”等隐蔽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证监会与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细化行刑衔接标准,统一证据认定规则,明确“情节严重”“特别严重”的量化指标,提升司法实践可操作性。
退市新规全面落地:2025年强制退市公司达47家(较2024年增长18%),其中因重大违法(含刑事立案)被退市企业占比超六成,凸显“应退尽退”监管决心。
“立案即ST规则”全面实施,自2025年4月起,凡因涉嫌重大违法被证监会立案且可能触及退市标准的上市公司,将直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全年因此被ST公司达28家,市场出清效率显著提升。
02、执法数据再创新高
2025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推动形成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一批大要案,共作出处罚决定328份,罚没款金额86.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3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证券类刑事案件76件,涉及罪名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占比4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3%)、内幕交易罪(18%)为主;法院一审判决有罪率达98.3%,平均刑期较2024年延长0.7年,体现“从严从重”司法导向。
03、重点领域聚焦
2025年监管资源重点投向以下高风险领域:
财务造假与审计失效:针对利用跨境架构、复杂关联交易、AI生成虚假单据等新型造假手段开展专项治理;
并购重组中的利益输送:严查“忽悠式重组”“高估值注入劣质资产”背后的背信与行贿行为;
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勾连:打击通过结构化产品、市值管理协议实施的操纵市场行为;
ESG信息披露欺诈:首次对两家上市公司因虚报碳排放数据、虚构绿色项目被立案调查,释放新兴领域监管信号。
04、跨部门协同机制升级
证监会与公安部“证监公安大数据研判平台”实现全量案件线上移送与实时协查;最高检在沪深京三地设立“证券犯罪检察办公室”,推动专业化办案;交易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强化民事追偿支持,2025年代表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21起,索赔总额超32亿元。
[本文上市公司所涉主体包括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本文统计的刑事案件为2025年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平台在本年首次公告的新发现刑事案件以及收到的生效刑事判决]
[本文数据来源:荣大二郎神、巨潮资讯]
01、2025年度上市公司刑事犯罪概要
1、刑事犯罪总体情况
案件数量:2025年全年,据不完全统计,有【93】家A股上市公司新公告涉及公司或实控人、董监高刑事问题。
罪名分布:【13】起案例公布了明确的刑事罪名,【2】起为上市公司实施的单位犯罪,【15】起为实控人、董监高等自然人实施的犯罪。
未明确罪名:【4】起案例未明确具体罪名,均为实控人、董事作为自然人犯罪。
2、刑事涉案行业分布
从涉事上市公司所属行业看,刑事风险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特征:

3、刑事涉案罪名分布
2025年上市公司涉刑案件中,以下罪名占据主导地位:

4、案件处理措施情况

监委介入比例大幅上升,体现“行纪衔接”“行刑衔接”机制常态化,企业一旦被证监会立案,极可能同步触发监委调查,风险传导速度加快。
02、2025年度上市公司新发生典型刑事案件解析
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01、典型案件
涉案主体:山东某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XXXX),主营重型机械设备制造与销售
犯罪时间:2015–2018年实施财务造假;2024年3月一审宣判;2025年1月终审维持原判
核心行为:虚增银行存款、虚减对外借款,2015年年报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75%;2016年将实际亏损粉饰为盈利,虚增利润占比达338.8%2017–2018年未依法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合计金额占净资产比例分别达227.6%和805.6%。
处理结果: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程某某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02、重点构成要件认定
财务造假认定:根据历年财务数据对比分析以及财务会计账簿的穿透核查。
直接责任人认定:主要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参与、从事相关工作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律师点评:制造业企业因业务链条长、资金往来复杂,极易通过“体外循环”“阴阳合同”等方式掩盖真实财务状况。“关键少数”主导型造假仍是主因,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不能仅依赖财务部门,需建立跨部门交叉核验机制。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况
01、典型案件
涉案主体:江苏某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XXX),主营高端电子元器件
犯罪时间:2023年1月–2024年5月;2024年12月一审宣判;2025年3月执行生效
核心行为:为压缩成本、抢占市场份额,长期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替代国标材料;未执行强制质量检测流程,将伪劣电容、电阻等元器件销往30余家下游企业;涉案金额达1.2亿元,导致多家客户生产线停摆,经济损失超8000万元。
处理结果:公司被判处罚金8000万元;总经理王某、生产总监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并处罚金。
律师点评:在激烈市场竞争下,部分制造企业铤而走险突破质量底线。产品质量不仅是商业信誉问题,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企业必须建立从原材料入库到成品出库的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并设置独立合规督查岗。
3、欺诈发行证券罪
01、典型案例
涉案主体:北京蓝山科技(原新三板挂牌,后转板上市),主营通信设备与ICT解决方案
犯罪时间:2017–2019年实施造假;2024年9月一审宣判;2025年2月终审裁定
核心行为:为满足IPO业绩门槛,虚构与3家空壳公司的购销合同,虚增收入8.2亿元;伪造研发人员名单、实验记录,虚增研发支出2.1亿元,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虚假记载,成功骗取公开发行资格。
处理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张某、财务总监赵某、董秘刘某分别获刑10年、7年、5年;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相关签字人员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追刑责。
02、重点构成要件认定
责任主体认定:单位及自然人均系刑事责任主体,自然人主要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协助犯罪:中介机构(如保荐人、会计师、律师)若共谋造假,可能构成共犯;若单独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则可能触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
入罪条件:成功发行证券,情节严重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情形。
律师点评:顶风作案、拉拢群体共同犯罪,其背后动机令人不寒而栗。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01、典型案例
涉案主体:上海某沪市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XXX),主营大数据分析与精准营销
犯罪时间:2022年10月–2024年3月;2025年1月一审宣判
核心行为:未经用户授权,部署网络爬虫程序非法抓取社交平台、电商网站用户数据;累计获取含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消费记录等敏感信息120余万条;将其中40万条打包出售给第三方营销公司,非法获利312万元。
处理结果:公司被判处罚金3000万元;技术总监周某、数据采集部主管吴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法院责令公司永久删除非法数据,并向受影响用户公开道歉。
02、重点构成要件
非法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特别包括: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再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此情形从重处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窃取,或以其他方法(如购买、收受、交换、爬虫抓取、木马窃取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非法使用(司法实践扩展)的认定:虽未直接出售或获取,但明知信息系非法所得仍使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或“其他方法非法获取”。
律师点评:对通过AI模型碰撞碎片化数据生成可识别个人信息的行为,司法机关已明确可按“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定罪(参见最高检2025年指导性意见)。
03、2025年度上市公司新发生典型刑事案件解析
2025年,在“行刑衔接”机制深化与信息披露规则趋严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一旦涉及刑事调查或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往往需立即履行临时公告义务。此类公告已成为资本市场重大负面信号,普遍引发剧烈股价波动,甚至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全年共有87家A股上市公司发布涉刑相关公告,平均导致市值蒸发超20%。
1、股价波动特征:短期暴跌 + 长期阴跌
2025年一系列涉刑和合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以及合规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对87家发布涉刑公告的公司进行统计(以公告日前后10个交易日为窗口):

2、“关键少数”涉案 vs 公司主体涉案:市场反应差异

3、监管干预与市场修复
2025年,监管层对涉刑公司采取“分类处置”策略:
轻微个案(如非核心人员个人犯罪):允许公司通过更换管理层、加强内控等方式稳定预期;
重大违法(如系统性造假):迅速启动退市程序,2025年因此退市公司中68% 曾发布涉刑公告;
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对12起涉刑公司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推动民事赔偿先行赔付。
尽管如此,市场信心修复周期显著拉长。数据显示,涉刑公司平均需14个月才能恢复至公告前80%的市值水平,且融资能力长期受限。
04、上市公司刑事合规建议
1、顶层设计:将刑事合规纳入公司治理核心
1.董事会设立“合规与风险委员会”
明确由独立董事牵头,定期审议刑事合规政策、重大风险事项及合规投入预算;
要求董事长、总经理每年签署《刑事合规承诺书》,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合规履职情况。
2.明确“关键少数”责任边界
制定《董监高履职负面清单》,列明禁止性行为(如:不得干预审计、不得隐瞒关联交易、不得授意虚增收入);
推行“合规一票否决权”,在重大投资、并购、融资决策中嵌入合规评估环节。
3.建立合规绩效考核机制
将合规指标纳入高管薪酬与股权激励考核体系,权重不低于20%;
对发生重大刑事风险事件的子公司,实行“一案双查”(查业务、查合规)。
2、制度建设:聚焦高发风险领域专项防控
针对2025年高频罪名,制定专项合规指引:

3、运行机制:构建“三道防线”协同体系

4、危机应对:建立“黄金72小时”响应机制
一旦发生涉刑风险苗头(如监管问询、员工被带走、媒体爆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小组:由董事长、合规负责人、外部刑事律师组成;
2.冻结相关证据:保全原始底稿、邮件、审批记录,严禁任何形式的底稿修改或销毁(否则可能构成毁灭证据罪);
3.统一对外口径:所有回应须经律师审核,避免“自认过错”或“切割式声明”引发次生风险;
4.评估是否适用合规整改:若案件处于侦查初期,可尝试向检察机关申请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程序(尽管2025年适用门槛提高,但仍有空间);
5.投资者沟通预案:准备Q&A材料,主动披露已采取的整改措施,稳定市场预期。
总结与展望
2025年,上市公司刑事风险全面显性化,监管执法力度空前,全年93家上市公司涉刑,制造业与科技业成重灾区,监委留置、信披违规、背信损害及数据犯罪高发;涉刑公告平均导致股价30日内下跌超23%,市场对治理失效“零容忍”。在此背景下,刑事合规已从被动防御转向战略刚需,企业唯有将合规嵌入公司治理核心,构建覆盖预防、监测与应急的全周期体系,方能在注册制时代守住生存底线,并将合规转化为可持续竞争力。
展望2026年及未来,上市公司刑事合规将加速从“成本负担”迈向“核心资产”:监管有望强制披露合规评估,AI风控实现风险实时预警,合规表现直接影响融资成本与市场估值;责任追究进一步穿透至技术、子公司等关键岗位,而主动整改、诚信经营的企业或将获得司法宽宥与投资者青睐。在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三重驱动下,“合规即竞争力”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决定企业能否穿越周期、行稳致远的根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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